周年申報表 周年申報表是一份具指明格式的申報表,載列截至申報表製備日期為止的公司資料,例如註冊辦事處地址及股東、董事和秘書等資料。凡根據《公司條例》在香港成立為法團的本地公司,均須每年提交一份經一名公司董事或秘書親筆簽署的周年申報表,但根據《公司條例》第 344A(3) 條當作為不活動公司的私人公司,則可獲豁免。 本地有股本的私人公司的周年申報表須於公司成立為法團的 周年日起計 42 天內 完成,並立即遞送予公司註冊處處長(每年註冊費用港幣 105 元,逾期則需大幅提高費用)。 有限公司負責人往往基於各種原因忘記準時提交周年申報表給公司註冊處,直至過期或收到傳票,才猛然醒覺,但為時已晚 ( 因最少都需要支付較高的註冊費 ) 。 本司可為客户填寫及提交周年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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